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工作规程〉

和开展换发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工作规程〉和开展换发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辽建[2006]1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厅要求,将首批换证材料于6月20日前报市监理检测分会。

  联系人:刘娜  联系电话:2607305


  附:《关于转发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工作规程〉和开展换发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抚顺市监理检测分会

                 二○○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