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工作规程〉
和开展换发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工作规程〉和开展换发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辽建[2006]1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省厅要求,将首批换证材料于6月20日前报市监理检测分会。
联系人:刘娜 联系电话:2607305
附:《关于转发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工作规程〉和开展换发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抚顺市监理检测分会
二○○六年六月七日
抚顺市建委科研设计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