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关于抓紧办理资质欠缺条件的通知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文件《关于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2006年度资质检查情况的通报》(辽建[2006]97号),结合我市参加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2006年度资质检查实际状况,我市部分设计单位被省建设厅认定为不合格,并规定了限期整改期限为截止4月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整改期即将结束,请各相关单位于4月26日前将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报市建委科技处,地址:老市政府招标办二楼。
  2. 不合格企业在整改期内禁止承揽工程,整改结束,经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承揽工程。

 

 

                      市建委科研设计与质量安全处

                         2006年4月25日

 

附:我市部分限期整改设计单位名单

1、抚顺市房产公用设计研究院

2、抚顺市化工研究设计院设计分院(化工资质)

3、抚顺铝厂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冶金资质)

4、抚顺市建筑设计科技公司

5、九三抚顺市勘测设计事务所

6、抚顺市对外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设计所

7、抚顺市新型建筑材料设计研究院

8、抚顺市市政建设公司设计所

9、抚顺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