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备案和网员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协会自 2005 年 1 月 1 日开展统一收费、统一发放图纸的工作以来,仍有个别单位报送 2004 年签定的合同,为保护人才、提高质量,开展好“双一”工作,经协会研究,现通知各单位:

  1 、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止,不再进行 2004 年签定的勘察设计合同登记,如仍有 2004 年的勘察设计合同,请各单位尽快办理;

  2 、各单位网员接通知后,要在当日给科技处邮箱回信,否则将作为单位的一项不良记录;

  3 、今后凡科研设计处和协会下发的通知,各单位网员均须下载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留存,科研设计处将定期检查,每缺少一张,将记单位一次不良记录,年累计不良记录次数多者,将影响年检,每缺少一页将在年底追加 100 元的会费,用于协会会员和社会的公益事业。

 

                   抚顺市建委科研设计处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