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全省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市场运行情况普查的通知》(辽建[2008]1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附件材料(1、辽宁省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情况登记表;2、勘察设计技术人员统计表;3、勘察设计收入情况统计表;4、勘察设计合同执行设计收费标准检查表),严格自检,形成自检报告,务于5月10日前将填好的附件材料报送到市建委科研设计与质量安全处,并做好迎检准备。
联系人:李洪超
联系电话:7500416
附:《关于开展全省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市场运行情况普查的通知》(辽建[2008]101号)
抚顺市建委科研设计与质量安全处
2008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