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制度调研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文件《关于开展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辽建注〔2005〕42号)要求,本周五省注册中心领导将到我市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9月16日上午8:30
9月16日下午1:30
具体参会人员请见本文件第三条
二、会议地点
市建筑设计院会议室
三、参会单位:
1、抚顺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抚顺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抚顺市房产公用设计研究院
4、抚顺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抚顺市建筑工程设计院
6、抚顺市建筑设计科技公司
7、九三抚顺市勘测设计事务所
8、抚顺市城乡建筑设计研究所
9、抚顺勘察工程公司
10、地矿抚顺工程勘察院
以上单位各派1名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甲、乙级单位派一级注册师,丙级派二级注册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参加9月16日上午会议。
请上述单位院长参加9月16日下午的会议。
四、调研内容:
(一)考试工作
对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报名及考务实施、报考科目及内容、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成绩发布与管理等方面的改进建议。
(二)考前培训工作
如何加强和改进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考前培训工作。
(三)继续教育工作
1、对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修改建议。
2、目前继续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在继续教育授课形式、培训内容、授课教师选派、培训时间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注册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实施后,如何加强和改进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2、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程序》的改进建议。
(五)执业管理工作
如何加强和完善执业管理工作,对如何解决“挂名执业”和“多重执业”等问题的建议。
(六)信息工作
如何加强有关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等方面工作信息的传递与交流。
请各参会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调研内容,准备发言提纲,准时参加会议。
抚顺城乡建设委员会科研设计处
2005年9月13日
抚顺市建委科研设计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