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设计与质量安全处(市抗震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核准,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城市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拆除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准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试(化)验检测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勘察设计及咨询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审批和市场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进步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基金;组织建设行业科研攻关、技术协作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建设行业的技术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应用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清算返退及节能建筑认定核准;负责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使用、清算返退核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依据《关于印发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抚政办发[200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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