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取注册费收据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请负责注册工作的联系人在 4 月 7 日前的每日上午到协会 1 号窗口换取 2003 年缴纳注册师(注册一、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一、二级建筑工程师)继续注册费及执业印章变更费的收据,下午不办理。

             联系人:田丽莉 电话: 8260058

                                抚顺市勘察设计协会

                                                                                            二 00 四年四月一日